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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信貸業(yè)務的影響及法律風險應對操作辦法

主講老師: 彭志升 彭志升

主講師資:彭志升

課時安排: 2天,6小時/天
學習費用: 面議
課程預約: 隋老師 (微信同號)
課程簡介: 本課程在著重介紹《民法典》基本規(guī)則的基礎上,重點介紹涉及銀行信貸業(yè)務的一些新規(guī)定,并結合銀行業(yè)務實際情況,提出一些有幫助的. 實質性的操作辦法。
內訓課程分類: 綜合管理 | 人力資源 | 市場營銷 | 財務稅務 | 基層管理 | 中層管理 | 領導力 | 管理溝通 | 薪酬績效 | 企業(yè)文化 | 團隊管理 | 行政辦公 | 公司治理 | 股權激勵 | 生產管理 | 采購物流 | 項目管理 | 安全管理 | 質量管理 | 員工管理 | 班組管理 | 職業(yè)技能 | 互聯(lián)網+ | 新媒體 | TTT培訓 | 禮儀服務 | 商務談判 | 演講培訓 | 宏觀經濟 | 趨勢發(fā)展 | 金融資本 | 商業(yè)模式 | 戰(zhàn)略運營 | 法律風險 | 沙盤模擬 | 國企改革 | 鄉(xiāng)村振興 | 黨建培訓 | 保險培訓 | 銀行培訓 | 電信領域 | 房地產 | 國學智慧 | 心理學 | 情緒管理 | 時間管理 | 目標管理 | 客戶管理 | 店長培訓 | 新能源 | 數(shù)字化轉型 | 工業(yè)4.0 | 電力行業(yè) |
更新時間: 2022-11-16 20:55

課程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正式通過,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金融工作人員并不是法律專業(yè)人士,實際需要的是對《民法典》實施后有一些常見的關于信貸業(yè)務法律問題的了解,具備對相關信貸業(yè)務中重要的法律風險點有一定的把控能力,《民法典》總計1260條,其中新修訂條款約600條左右,新確定的法律規(guī)則300條左右,些新規(guī)則,相較于以往的法律,做出了顛覆性的規(guī)定,如此巨大的民法調整對國民的社會活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對我們銀行業(yè)務尤其是信貸業(yè)務將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和直接的沖擊。

如何理解這些新的規(guī)定和規(guī)則對信貸業(yè)務實際操作層面帶來的變化,銀行金融機構現(xiàn)有的規(guī)章制度及操作習慣,在新法的背景下,需要如何做出調整或改變,才能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銀行可能產生的風險,是擺在所有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及信貸從業(yè)人員面前的頭等大事。

本課程在著重介紹《民法典》基本規(guī)則的基礎上,重點介紹涉及銀行信貸業(yè)務的一些新規(guī)定,并結合銀行業(yè)務實際情況,提出一些有幫助的. 實質性的操作辦法。

 

課程收益:

■ 全面樹立學員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深入理解《民法典》的關鍵條款對業(yè)務的影響;

■ 幫助學員去比較. 認識新舊法規(guī)的異同,從而更好的撐握業(yè)務操作的要點及風險點;

■ 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總結經驗教訓,避免同類案件的再次發(fā)生。

 

課程時間:2天,6小時/天

課程對象銀行信貸人員. 客戶經理以及支行長等相關人員

課程方式:以案例研討式教學為主,強調互動,結合實踐,突出重點和難點

 

課程特色:

突出實戰(zhàn) ——以實際操作為基礎,追求以解決問題為導向的教學效果

目標明確 ——量體裁衣,有的放矢方能各得所需,各取所用

豐趣幽默 ——趣味間講透真道理,談笑中顯出智慧,點拔學員于無形間

強調互動 ——學問學問就是在學中問,問中學,效果自然


課程大綱

開篇案例導入:

由A銀行一小微企業(yè)信貸業(yè)務而產生的不良全程分析,反觀信貸法律風險的成因及擴散!

第一講:在《民法典》之下信貸業(yè)務中常見的法律問題

一、《民法典》下信貸合同與貸款人主體資格問題匯集

1. 《民法典》關于格式合同訂立過程中告知與提示義務的提高,銀行應該如何破局?

2. 《民法典》什么是重大利害關條款,無效的格式條款認定標準有那些?

3. 合同主體資格審核,如何防范主體資格法律風險問題?

4. 關于特殊人群,如間歇式精神病患者等業(yè)務處理辦法及補救措施?

5. 個體工商戶為主體資格做為貸款人或擔保人時應注意的法律風險問題有那些?

6. 企業(yè)主體資格造假常見的手段及防范措施?

7. 企業(yè)對外成為擔保人,如何核實其擔保資格,有那些法律風險?

8. 借名貸款的借名人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的實際操作情況又如何?

1)實務難題:那些人士為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實務難題:代理業(yè)務的核心風險代理意圖的真實性審查要領與辦法?

3)實務難題:如何區(qū)分個人獨資企業(yè)與個體工商戶?

4)實務難題:公司的分支機構能單獨對外成為合同主體簽定合同嗎?

5)實務難題:格式合同及格式條款提示與告知義務舉證加重,合同面簽應該如何破局?

6)實務難題:《民法典》越權代理人的代理的追認擬制?

7)實務難題:夫妻存續(xù)期間,一方對外舉債,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了?

8)實務難題:最高額抵押權與依法被查封. 扣押. 監(jiān)管相沖突后,法律風險問題?

9)實務難題:未經配偶同意,擅自抵押房屋是否有效?

10)實務難題:主張做為合同相對方善意,善意認定的基本要求和法律規(guī)定?

二、《民法典》物權編下對于信貸業(yè)務問題匯集

1. 《民法典》物權編的宗旨是什么,對于信貸業(yè)務的整體利弊評價如何?

2. 業(yè)主的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調整后,對我們的生活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3. 用益物權兩大權力(農村土地經營權. 居住權)的調整對信貸業(yè)務的深遠影響?

4. 土地承包經營權重大調整內容,對于信貸業(yè)務的影響的可能性?

5. 居住權. 租賃權與抵押權相沖突時,關于優(yōu)先順位問題的法律安排?

6. 信貸人員如何防止后期客戶的各種“租賃不破抵押”“居住權”等的事情發(fā)生?

7. 抵押物權轉讓新規(guī)對于信貸業(yè)務的影響與應對辦法?

8. 《民法典》如何理解以公益為目的社會團體的財產不得做為抵押物的?

9. 擔保物權之抵押權的調整與應對辦法

1)抵押物

2)抵押權的設立

3)動產浮動抵押權

4)抵押權的順位

5)抵押權與租賃權的沖突解決

6)抵押物的移轉制度

7)抵押物的保全制度

8)抵押權的處分

9)抵押權的實現(xiàn)

10)最高額抵押權

10. 擔保物權之質權的調整與應對辦法

1)質物

2)質權的設立合同

3)動產質押權

4)抵押權的順位

5)權利質權

6)質押的權力與義務關系

a實務難題:農村土地的經營權可以拿來做抵押了嗎?

b實務難題:《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權是什么,對我們的業(yè)務產生什么影響?

c實務難題:可以抵押的財產和不可以抵押的財產?(民法典395. 396. 399條)

d實務難題:私立的學校. 幼兒園. 醫(yī)療機構等抵押有效嗎?

e實務難題:未成年人房屋抵押是否有效?

f實務難題:擔保物權的順位問題,特殊動產登記在先的就一定優(yōu)先了嗎?

g實務難題:關于抵押人倒簽租賃對抗我們,法典調整后的風險操作辦法?

h實務難題:最高額抵押權與依法被查封. 扣押. 監(jiān)管相沖突后,法律風險問題?

i實務難題:動產質押的核心風險是什么?

 

第二講:《民法典》關于保證擔保對于信貸業(yè)務的影響及應對辦法

1. 保證方式的推定規(guī)則發(fā)生顛覆性變化

2. 擔保物權合同種類

3. 擔保合同無效的過錯責任(388、擔保法解釋7、8)

4.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389)

5. 保證期間的約定

6.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

7. 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8. 公司章程中有否單項擔保與總額的限制

9. 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批準決議

10. 為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擔保(公司法217、16(2))

11. 公司對外擔保的資格審查

12. 嚴格審驗擔保公司的資信

1)實務難題:保證方式推定為一般保證,銀行應該如何應對?

2)實務難題:主合同有效,保證合同無效的,保證人還需要承擔責任嗎?

3)實務難題:董事. 股東以公司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怎么辦?

4)實務難題:私立的學校. 幼兒園. 醫(yī)療機構等擔保有效嗎?

5)實務難題:保證期間已過期后,保證人的保證責任還能中斷從新計算么?

6)實務難題:保證責任范圍包括訴訟費. 律師費么?

7)實務難題:保證責任的免除的幾種常見的形式有那些?

8)實務難題:最高額抵押權與依法被查封. 扣押. 監(jiān)管相沖突后,法律風險問題?

9)實務難題: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怎么解釋,保證責任可以不承擔了么?

10)實務難題: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xié)議以新貸償還舊貸或者無還本續(xù)貸,如何告知新增的保證人?

11)實務難題:夫妻存續(xù)期間,一方對外的保證之債,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第三講:《民法典》關于夫妻借款問題匯集

1. 《民法典》下的親屬,近親屬,家庭成員如何界定?

2. 《民法典》的夫妻共同財產認定辦法?

3. 夫妻一方借款,是否應由夫妻雙方承擔還款責任?

4. 夫妻一方未經另一個方同意抵押共有房屋的,抵押是否有效?

5. 夫妻一方為他人借款提供擔保所產生的債務,是否由雙方共同償還?

6. 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借款,但該筆借款經由夫妻另一方銀行賬戶的,是否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7. 主張夫妻共同債務,應如何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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